针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流程,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最高院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案件的规定是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第十八条规定,以超过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由驳回申请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一)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发生的纠纷; (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等流转发生的纠纷; (三)收回、调整承包地发生的纠纷; (四)确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发生的纠纷; (五)侵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发生的纠纷; (六)法律规定的其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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