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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是800元。劳务报酬所得,其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一)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的: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每次收入额-800)20%。 (二)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应纳税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次收入额(1-20%)20%。 (三)每次收入的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的: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次收入额(1-2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1、劳务报酬按次计算,800以下免税,800-4000扣除800后20%计算4000以后扣除20%后再按照20%税率; 2、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1-20%)×20%; 3、每次收入的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的: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1-2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超过20000-50000的部分,税率30%,速算扣除数2000超过50000元的部分,税率40%,速算扣除数7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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