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产权登记的所有人死亡,房产拆迁由产权共同继承人或者推选的代表签字有效,否则,无法院效力。房产产权登记所有人死亡后,继承即开始产生法律效力。只有产权共同继承人或者推选的代表签字,拆迁协议才有效。如果发生你所述的情况,你可以依法向拆迁管理部门投诉,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主张自己的民事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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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回迁户需要预告登记: 1、《物权法》第20条规定:“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2、购房者可以就尚未建成的住房进行预告登记,以制约开发商把已出售的住房再次出售或者进行抵押。在购买期房时,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经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后,预告登记的效用已经产生。
房屋拆迁回迁户需要预告登记。办理预告登记需要的材料包括双方身份证明、房屋登记申请书、已登记备案的房屋合同等,预告登记将债权通过登记的方式记载下来并予以公示转化为准物权,以此对抗第三人、维护准物权人的合法权益,具有排他性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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