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离婚协议书在双方签订并得到法律认可之后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产生法律效力之后,该协议书不得随意更改,并且必须执行。 2.离婚协议书是集人身关系、财产关系、抚养关系为一体的综合书面约定。 3.对于人身关系的约定,即是否同意离婚的约定,是不能用书面契约来约束的,即法律不会干涉当事人之间是否同意离婚的意思表示反复更改,但一旦当事人进行了要式登记,即办理了相关的离婚登记,法律就对离婚的事实予以确认。 4.但如果仅仅是双方书面约定好一起办理离婚手续,但一方反悔,法律上也不会赋予另一方强制执行权,也不会授予法院有强制认可权。 5.离婚协议书中涉及的财产关系、以及子女抚养意见等与人身关系的意思表示是紧密相连互为一体的,既然离婚没有成就,财产、子女的约定自然也没有生效。 6.当事人对离婚协议中的意思表示是针对当时特定的环境背景、特定的心理状态作出的。当然,虽然离婚协议没有生效,但一旦签订有过离婚协议,其协议内容往往会成会法院判决的重要的参考。因此,不能说离婚协议没有作用。 7.如果离婚协议中存在欺诈或胁迫的情节,离婚协议书会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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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买卖合同中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是什么 (1)交付标的物,并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 (2)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 (3)物的瑕疵担保义务,按照约定质量要法度将会标的物; (4)权利的瑕疵担保义务,保证第三人不得和向买受人主张任何权利; (5)向买受人交付提取标的物单以外的有关单和资料。 2、买受人义务 (1)支付价款; (2)受领标的物。买受人有依照合同约定或者交易惯例受领标的物的义务; (3)及时检验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 (4)暂时保管及应急处置拒绝受领的标的物。
协议离婚应当签订协议书,离婚协议书的内容包括: (一)表明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二)抚养问题。主要是针对有未成年子女的抚养问题来说,一般应写明子女的姓名加身份号码,支付抚养费的时间等。 (三)探望权,具体的探望时间,具体的交接时间和地点。 (四)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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