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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出资买房离婚时该房屋怎么分割

2022-10-12 22: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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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10-12 回复

专业分析:

关于夫妻婚后买房产权如何区分,可以通过下列情况确定: 一、夫妻一方所有不动产的情况 男女双方在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以后,如果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了不动产,而且这个不动产的产权只登记在了出资人子女名下,那么该不动产就被视为该方父母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因此这种情况下该不动产是出资人子女的个人财产。 二、夫妻双方共有不动产的情况 1、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买不动产的情况 男女双方在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以后,如果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了不动产,而且该不动产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或者出资人子女的配偶名下,则认为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与,房屋归夫妻共同共有。 2、婚后双方父母出资购买不动产的情况 男女双方在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以后,如果双方父母共同出资购买了不动产,而且该不动产只登记在了一方子女名下,这种情况下该不动产并不当然的认为是该方子女的个人财产,首先要看当事人是否有约定,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认为该不动产是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 3、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出资购买不动产的情况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出资购买房产,并已办理房屋产权登记,不论房屋产权登记在谁的名字,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依法平均分割。而且房产证上可以写夫妻二人的名字,根据2011年国税局的最新规定,不会对夫妻房产证加名征税。 三、婚后买房产权归于其他人所有的情况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了以一方父母或他人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因为房改房一般都与一定的职工身份相关,也就是只有具有一定身份的人才能取得房改房的产权。 而身份资格又是不能转移或变更的,所以此时房屋登记在一方父母或他人名下,属于一方父母或他人所有,夫妻双方当时的出资只能作为债权处理,也就是当夫妻任何一方提出要求时拥有产权的父母或者他人应当归还出资方对该房改房的购买出资。 四、婚后买房产权归属待定的情况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出资购买房产,但尚未办理房屋产权登记,即离婚时双方对所买房屋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若离婚后登记在双方名下,则归双方所有,属于共同财产。 若离婚后登记在一方名下,则归一方所有,属于个人财产,取得房屋的一方有义务返还另一方因购买房屋而在婚姻期间支付的一半的购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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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夫妻共同按揭买房后离婚的时候由夫妻双方协议分割或者起诉分割,如果是双方婚前共同按揭贷款购房用于婚后共同生活,或者是夫妻双方婚后共同出资或还贷款,归夫妻共同所有;如果是一方婚前就付了全部房款,并办理了房产证,那么属于一方个人所有。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婚前双方出资购买的房屋,离婚时一般有以下三种处理方式: 1、不考虑各自婚前出资情况,均等分割。 这种处理方式一般适用于双方结婚时间及共同生活时间很长且婚前出资相差不多的情况。因双方生活时间很长,在长期的夫妻共同生活中相互辅助与照顾,并且婚前出资相差不是很大,出于公平原则,此时均等分割。 2、以双方离婚之时房屋的市场价扣除双方婚前财产部分,剩余财产均等分割。 这种处理方式一般适用于双方结婚时间及共同生活时间较长但一方婚前财产价值较大的情形。虽然双方夫妻共同生活时间较长,但毕竟一方婚前财产价值较大,此时若不考虑出资将有失公允,故分割时扣除各自婚前出资符合公平原则。 3、按照各自的出资比例进行分割,若有贷款的,则贷款视为双方的共同出资。 此种处理方式一般适用于双方婚龄较短或虽然婚龄较长但婚后同居生活时间较短的情形。此种情形下,如不考虑婚前出资情况及房屋增值因素,则有失法律之公允,故按照各自出资比例进行分割,符合法律的公平公正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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