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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起诉离婚,孩子抚养权归男方,女方要求变更抚养权的条件是什么

2023-08-15 22: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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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8-15 回复

专业分析:

如果已经离婚是以协议离婚的形式离婚的女方起诉到法院要孩子就抚养变更的问题只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法院才会就更抚养把孩子给她。《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16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一方患病或者伤残必然影响到对孩子的教育和照料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不是“如何变更抚养权”的问题而是必须要变更孩子抚养权问题。2与子女一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行为的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的。有的父母离婚时争夺抚养权不是为了给孩子创造更好的生活条件只是为了在财产分割或是为了达到报复的目的。目的一旦达到就对孩子不管不问不履行自己的抚养义务有的还甚至对孩子打骂虐待。在这种情况下如何变更抚养权关心孩子成长的另一方可以要求变更离婚孩子抚养权。但是变更抚养权不能要求重新分割原有的共同财产。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的。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可以从事与其年龄相关的民事活动。父母离婚时对于十周岁以上的子女的抚养权归属应当听取孩子的意见。而在离婚时不满十周岁过了几年超过十周岁后如果孩子明确表示愿意跟随另一方生活就可以申请变更离婚孩子抚养权。4有其它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这是个兜底条款社会现实是复杂的也是在不断发展的对于那些制定司法解释时考虑不到的问题司法解释赋予了法官一定的自由裁量权在这里如何变更抚养权法官可以根据自己对客观情况的主观认识来判断是否应该变离婚孩子抚养权。根据以上规定只要具有上述任意一个条件即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如果只是达成了协议准备离婚还没有领离婚证离婚协议中涉及夫妻人身关系条款是无效的。首先我国法律对婚姻关系的解除是采登记要件主义和诉讼要件主义相结合的原则即当事人既可以选择登记离婚也可以选择诉讼离婚两者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否则夫妻双方的婚姻关系就不可能解除。其次就当事人是否同意离婚而言由于主客观原因当事人关于离婚的意思表示可能发生变化也应该允许变化。因为夫妻感情不是定数而是变数随着时间环境对方言行自我认识等各种因素的变化双方或是一方对婚姻前途的判断会有所不同甚至作出相反的决定。因此一方当事人在签订离婚协议后又反悔不同意离婚是很正常的。从这个意义上讲婚姻当事人在离婚协议书中关于“同意离婚”的意思表示并不具有法律效力而只能作为一种证据证明夫妻感情曾经出现过重大裂痕。也就是说夫妻双方对于是否同意离婚的约定属于人身关系的性质因而不能用书面契约来约束即法律不会禁止当事人之间是否同意离婚的意思表示反复更改。只有当事人通过诉讼解除了婚姻关系或者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法律才对离婚的事实予以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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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俊青律师

北京市方舟律师事务所

在离婚案件当事人低龄化的趋势下,夫妻双方离婚时子女年龄普遍都比较小。近年来,抚养纠纷案件逐年增多,其中以变更抚养权纠纷案件的上升幅度最大。 一方或双方当事人在离婚后由于工作或生活条件发生了重大变化,而提起变更子女抚养权诉讼的案件。归纳起来,大致可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1、原抚养方因经济困难、失业或患病,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据统计,在离婚案件中,双方当事人的婚姻存续时间在8年以下,离婚时子女年龄在6岁以下的比例超过80%。对于这类案件,考虑到子女尚年幼、让女方抚养较为合适的实际情况,法院一般都倾向于把小孩裁判由女方携带抚养。但随着子女的成长,子女教育、医疗等所需抚养费用越来越大,不少原来取得子女抚养权的当事人,更因失业、患病等原因,经济条件发生了改变,已无力继续承担子女的抚养费用。 ?2、原抚养方外出工作、生活,难以照顾子女 原来取得子女抚养权的当事人,离婚后为了维持生计,不得不长期在外地工作和生活,但这些子女的户口并没有随抚养人迁移到新的工作和生活地点,导致子女无法在抚养人新工作或生活区域内的学校就读,而仍留在户籍地继续学业。这样,抚养人实际上难以承担起照顾其未成年子女的责任,为了使其子女得到家长良好的关心和照料,原抚养方便向法院提诉要求变更子女的抚养权。 3、无抚养权一方移居香港或国外,要求子女随同生活 中国居民移居香港、北美、澳洲等地区的情况增多,原来无抚养权的一方当事人因为将要移民到经济相对发达的国家或地区,要求子女随同生活,希望小孩能获得较好的学习和生活条件,而起诉请求变更抚养权的案件也有所上升。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离婚案件抚养权变更是能起诉处理的。且有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或八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情形的。人民法院会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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