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离婚时单位奖励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不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参加各种文艺、科技比赛和体育竞技活动荣获的奖牌,其体现更多的是一种与人身密不可分的荣誉权,且获奖者独自享有人格权利,具有排他性。但如将奖牌转让、拍卖、转化为现实的财产收益,配偶一方是否享有部分权利。比照知识产权的处理原则,就可以发现,奖牌奖杯一经折价变现。形成现实的财产权利,依照精神,如将在共同生活期间获得的奖牌变现,其所得资金应为。即使离婚时尚未卖出去,也应考虑对另一方以适当照顾。除非无法流通或永远收藏,则另当别论。 当然,对于特殊贡献所作出的荣誉奖品或奖金,如见义勇为奖,应认定为个人财产。
婚前单位分的房子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双方有约定的除外。对于一方在婚前所得的房产,并且产权登记在一方个人名下的,则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不会因为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为共同财产。但是法律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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