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夫妻财产离婚时女方的股权怎么分割?,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女方提出离婚财产的分配: 一、男女平等原则。 二、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三、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四、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五、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成立公司,且双方均为公司股东,离婚时,双方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处理各自的股份。 如果协商不成,可共同委托评估机构对股份的价值进行评估后,由法院作出判决。 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要将公司股权转让给未持有公司股权的配偶或将公司股份转让给第三人的; 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必须经过公司过半数股东的同意方。 如果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的,夫妻双方可分割相应的股权折让款。 如果半数股东既不同意转让,又不愿意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配偶或第三人可以成为公司新的股东。 夫妻双方无法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需要法院处理时,法院一般会将根据出资情况; 公司的经营状况(赢利或是负债)等相关因素综合考虑后,将公司股份判给原持有一方所有,由持有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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