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当事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都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由于离婚案件不同程度地涉及当事人的隐私,如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但宣告判决公开;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死亡的,双方当事人的关系即自然消灭,离婚诉讼已没有实际意义,人民法院应当终结诉讼。 对于调解无效的离婚案件,人民法院应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作出涉及到离婚与否以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的判决。凡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6个月内不得重新起诉离婚,被告则不受上述期间的限制。实践中,因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而又没有法定判决离婚的情形时,原告往往需要等待6个月提起第二次的离婚诉讼。
针对离婚诉讼到庭必须出庭吗?,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离婚诉讼当事人是必须要出庭的。但如果本人存在不能表达意思、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等情形,且已经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经人民法院做出许可决定的,可以不出庭。
1、离婚案件原告即使委托了代理人,也应当本人亲自出庭。因为离婚与否是涉及人身权利的重大问题,应当由本人作出,如果原告本人不出庭,法院将作为撤诉处理。原告有合理的客观理由不出庭的,必须提交书面意见。 2、被告经传唤拒不到庭,可以缺席判决。被告经传票传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院许可中途退庭,可以缺席判决。 但如果是关于赡养、抚育、扶养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的,可以拘传被告。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