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经父母双方或者监护人协商一致,可申请变更子女姓名。以为例,根据《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试行)》规定:第五十一条公民申请变更姓名的,应当提供变更理由和相关证明材料,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调查核实,县级公安机关审批后,给予更改。未成年人变更姓名的,应当经父母双方或者监护人协商一致;10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变更姓名的,还应当征得其本人的同意。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公民本人或者监护人申请变更姓氏:(一)因血亲关系在父姓和母姓之间变更的;(二)因收养关系变更姓氏的;(三)因父母离婚或者再婚未成年子女变更姓氏的;(四)公安机关认定确需变更姓氏的其他特殊情形。第五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公民本人或者监护人申请变更名字:(一)姓名或者姓名的谐音违背公序良俗的;(二)姓名或者姓名的谐音易造成性别混淆、他人误解或者伤及本人感情的;(三)名字中含有冷僻字的;(四)公安机关认定确需变更名字的其他特殊情形。第五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暂缓办理姓名变更登记:(一)正在服刑或者被劳动教养、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二)更正出生日期未满三年的。
针对离婚后孩子的姓名可以改成父姓吗?,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离婚后孩子改姓为继父姓是可以的,但一般需要经过亲生父母双方同意。根据规定,自然人可以随父姓或者随母姓,但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的,可以更改姓氏,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