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离婚时,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利。 2、归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离婚时,属于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归当事人自己所有,对方不得要求分割。
针对民事法庭判决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问题,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要根据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离婚时和离婚后采取不同的法律救济手段。 一、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发现对方擅自转移财产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二、离婚时,财产分割前,发现对方转移财产,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以对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一方少分或不分。 三、离婚后,发现对方离婚前有财产转移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