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公司长期从事该项业务,且经营范围中没有这一项,属于超范围经营,建议公司的相关人员及时到工商局去办理增项业务(变更经营范围),然后办理税务登记证的变更手续。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另外,根据《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规定,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复写、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单位财务印章或者发票专用章。因此,上述公司收取的加工费在填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货物或应税劳务名称”一项时,应与实际交易相符,可以开具为加工费,并依法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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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增加经营范围,首先应该先到工商局进行变更经营范围,然后去税务进行税务登记变更,如果有组织机构代码证、基本户等等证件,最后都要变更。
1.所在街道办事处介绍信和本人户口、履历、学历或技术等级证件;2.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或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并有经济担保单位;3.有独立的账户和具备上岗证的财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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