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签订工程合同,但存在事实的工程劳动。你们是受到法律保护的。 你们可以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方应当在收到竣工结算文件后的约定期限内予以答复。逾期未答复的,竣工结算文件视为已被认可。 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这个日子就是业主应付款之日。你们可以要求业主支付你们工程款,垫付工资的利息等费用。你们这样做是符合法律的。 如果是由于造价问题,你们可以委托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进行竣工结算审核。发承包双方对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出具的竣工结算审核意见仍有异议的,在接到该审核意见后一个月内可以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依法申清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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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未结算可以起诉要求支付工程款,但需要满足以下条件:原告为案件的直接利害关系人或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的人;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
工程未结算可以起诉,起诉的方式: 1、受害人首先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诉状,写明诉讼请求与收集到的证据; 2、被告人在收到原告诉状副本后,应当积极应诉; 3、法院判决之后,双方都应积极履行自身的权利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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