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劳动局投诉需要带什么证据,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劳动者应带以下资料去劳动局投诉。1、所在用人单位与本人相关的考勤记录;2、单位负责人有效签名的拖欠工资花名册;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4、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合同;5、与案件相关的材料;6、本人签字的投诉文书。
劳动局包括劳动分局和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劳动分局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劳动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实施市制定的劳动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1、投诉人应携带以下资料: (1)投诉人的投诉登记表或举报人的举报内容; (2)投诉人或举报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考勤记录; (4)拖欠工资花名册(要有拖欠单位负责人签名摁手印); (5)与投诉人投诉案件有关的相关材料如施工协议或施工合同等。 2、投诉应当由投诉人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递交投诉资料。书写投诉文书确实有困难的,可以口头投诉,由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进行笔录,由投诉人签字。投诉文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投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和联系方式,被投诉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