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进行姓名变更需要的材料是: (1)本人书面申请; (2)居民身份证、户口簿; (3)能证明变更理由成立的原始证明材料; (4)单位职工需所在单位人事部们准予变更的证明; (5)其他证明。
针对更换名字应该办理什么手续,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更换名字需要办理的手续是:当事人携带户口本和身份证之类的证件。然后,直接去户口登记机关申请更名即可。如果是给孩子换名字的,由孩子的父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申请通过之后,户口登记机关在户口本上对孩子的姓名进行变更。
在婚姻期间,如需办理房产证增名手续,只需携带、房屋两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房产交易中心“变更登记”窗口办理即可。非婚姻存续期间的房产证更名,不能直接添加配偶名字,只能以赠与的方式更名。手续为:1.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关于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2.受赠人凭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与书,交纳契税,领取契证。3.办理公证。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