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依照公司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通过订立合并协议,共同组成一个公司的法律行为。公司的合并可分为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两种形式。吸收合并又称存续合并,它是指通过将一个或一个以上的公司并入另一个公司的方式而进行公司合并的一种法律行为。并入的公司解散,其法人资格消失。接受合并的公司继续存在,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新设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以消灭各自的法人资格为前提而合并组成一个公司的法律行为。其合并结果,原有公司的法人资格均告消灭。新组建公司办理设立登记手续取得法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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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依法通过订立合并协议,共同组成一个公司的法律行为。公司合并改组大体有四种形式: 1、A+B=C。即两个企业合并后成立一个新企业; 2、A+B=A。即B并入A企业中; 3、A=B+C。即一个企业分立为两方; 4、A=A+B。即一个企业中又分出一个。'
公司合并的形式有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吸收合并取得其他一家或几家企业的资产和负债,继续保留其法人地位,而另一家或几家企业合并后失去独立法人资格。新设合并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进行:新公司以倾向资金购买部分参与合并的资产或股份;新公司发行新股,消失各公司股份,转化为新公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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