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涉外婚姻诉讼离婚需要的材料,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需要准备当事人的身份材料证件,婚姻缔结证明文件,委托国内律师的特别授权委托书等材料。如果是国外一方当事人为原告,需要将起诉状公证和认证后递交国内律师或其他代理人;如果国外一方当事人为被告,需要书写离婚声明书,表述清楚对离婚的状态以及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的确定意见,经所在国公证及认证后,由委托代理人转交法院即可。
下述材料是涉外离婚双方当事人必须准备的:1.当事人的身份材料证件,如护照等,一般需要在所在国办理公证及认证手续。2.当事人的婚姻缔结证明文件,如结婚注册证书,需要在所在国办理公证及认证手续。3.当事人委托国内律师的特别授权委托书,需要在所在国办理公证及认证手续。4.如果是国外一方当事人为原告,需要将起诉状公证和认证后递交国内律师或其他代理人。如果国外一方当事人为被告,需要书写离婚声明书,表述清楚对离婚的态度以及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的确定意见,经所在国公证及认证后由委托代理人转交法院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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