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交通事故报警时,应当记录及事后请求公安机关处理的内容有哪些呢?,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到当事人或其他人的报案之后,按照管辖范围予以立案。公安机关及其交通管理部门接到道路交通事故报警,应当记录下列内容: (一)报警方式、报警时间、报警人姓名、联系方式,电话报警的,还应当记录报警电话; (二)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时间、地点; (三)人员伤亡情况; (四)车辆类型、车辆牌号,是否载有危险物品、危险物品的种类等。
公安机关处理交通事故时的要求如下: 1、检验、鉴定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十日; 2、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 3、对有财产损失的评估,应当由具有评估资格的评估机构进行;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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