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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级人民法院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应当在七日以内交付执行。但是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停止执行,并且立即报告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 (一)在执行前发现判决可能有错误的; (二)在执行前罪犯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 (三)罪犯正在怀孕。
针对没收财产什么时候执行的问题,我做以下简要分析。没收财产,是指剥夺犯罪人个人财产,无偿收归国有的一种刑罚方式。根据法律规定,财产刑和附带民事裁判由第一审法院负责裁判执行的机构执行,判处没收财产的,判决生效后,应当立即执行。很直观地理解法条就是本题的答案,如果被判处没收财产的,执行时间就是判决生效之时。实践中来说,为了确保案件最终的执行到位,在立案后的侦查阶段,公安机关或相关司法机关会将犯罪嫌疑人的部分或者全部财产进行查封、冻结。因此,该部分财产在判决生效前也是无法转移的,一经定罪,判决生效,财产立即就会被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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