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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子女有哪些法律规定

2023-08-06 08:4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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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8-06 回复

专业分析:

法律意义上的扶养,有广义狭义之分,广义上的扶养泛指特定亲属之间根据法律的明确规定而存在的经济上相互供养、生活上相互辅助照顾的权利义务关系,囊括了长辈亲属对晚辈亲属的“抚养”,平辈亲属之间的“扶养”和晚辈亲属对长辈亲属的“赡养”三种具体形态。狭义的扶养则专指平辈亲属之间尤其是夫妻之间依法发生的经济供养和生活扶助的权利义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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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子女抚养费的规定: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由一方抚养,不抚养孩子的一方应当支付孩子抚养费;抚养费的数额由双方约定,但约定的数额不妨碍孩子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侯猛律师

江苏敏政(南通)律师事务所

孩子抚养权的法律规定,具体如下: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具体情况如下: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7、在离婚诉讼期间,双方均拒绝抚养子女的,可先行裁定暂由一方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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