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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军人离职后发生新的旧伤复发, 是否还应按工伤赔偿还是工伤赔偿

2022-08-27 11:0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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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8-27 回复

专业分析:

工伤离职。1、伤残军人在单位工作,如果伤情复发是可以视同为工伤,可享受除了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待遇。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单位是不需要支付员工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如果伤残军人在工作中伤情并没有复发,那么不属于工伤范畴,无工伤待遇。2、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3、无伤残赔偿的工伤待遇主要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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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你还是弄清楚到底是旧伤复发,还是这一次引起的新伤害,如果是新伤害,属于本次事故造成的工伤,可以向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解除劳动关系后工伤复发不予赔偿,费用通常自理。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关系时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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