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应当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作出关于子女抚养权的判决。具体而言,应该遵循以下原则:(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但母亲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随父亲生活: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疾病或者其他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因其他原因,子女确实无法随母生活的。(二)父方或者母方均要求子女随其共同生活的,一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优先考虑: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子女随其生活时间长;改变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三)父母双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的,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照顾好孙子女或者外孙子女,可作为子女随父或者随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四)如果未成年子女在10周岁以上的,应该考虑子女的意见,并尽可能照顾子女的要求。
针对女方起诉离婚给孩子生活费需要提供哪些证据,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起诉离婚需要提供的证据有: 1.结婚的证明材料(结婚证或婚姻登记机关证明); 2.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如经人介绍或包办买卖婚姻等证明材料; 3.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 如因第三者插足引起离婚的,提供第三者介入的具体事实、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证明材料;如有生理缺陷、精神病的,提供诊断书、鉴定书; 4.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如分居的,提供分居时间、原因等材料; 5.曾经起诉离婚的,提供法院判决书、裁定书等材料; 6.子女状况。提供子女出生证、户口证明,夫妻双方抚养条件、子女愿意跟随哪一方生活的表示证明; 7.财产清单。包括财产的品种、数量、现状,取得时间和方式;8.双方经济状况。双方收入、存款、债权债务等证明。 9.住房的证据材料。产权证书、租赁合同、证明或产权单位对租赁关系的意见; 10.需要对方给予经济帮助的,提供疾病或无劳动能力、经济来源状况的证明; 11.要求对方给予精神损害赔偿的,提供对方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证据。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