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伤害保险的责任是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所致的死亡和残废,不负责疾病所致的死亡。只要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的事件发生在保险期内,而且自遭受意外伤害之日起的一定时期内(责任期限内,如90天、180天等)造成死亡残废的后果,保险人就要承担保险责任,给付保险金。 1.被保险人遭受了意外伤害;(1)意外伤害是死亡、残废的直接原因。 (2)意外伤害是死亡或残废的近因。 (3)意外伤害是死亡或残废的诱因。当意外伤害是被保险人死亡、残废的诱因时,保险人不是按照保险金额和被保险人的最终后果给付保险金,而是比照身体健康遭受这种意外伤害会造成何种后果给付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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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意外伤害险是指被保者在约定的时间内,因遭受外来的、非本意的、突然发生的意外事故,使身体受到伤害而残废或死亡时,由保险公司给付身故保险金或残疾保险金。
财产保险保障包括家庭财产保障、盗抢损失、现金、金银珠宝盗抢损失、水渍损失、门、窗、锁恶意破坏损失家用电器用电安全、第三者责任等保障。 财产意外险是指在外来的因素,非人为的因素造成的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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