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准确计算加班费,首先必须正确确定加班费的计算基数,实践操作中具体要把握以下几点:1、如果劳动合同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的,应当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作为加班费计算基准。应当注意的是,如果劳动合同的工资项目分为“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职务工资”等,应当以各项工资的总和作为基数计发加班费,不能以“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或“职务工资”单独一项作为计算基数。2、如果劳动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或者合同约定不明确时,应当以实际工资作为计算基数。凡是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都属于实际工资,具体包括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中规定“工资总额”的几个组成部分。但是应当注意一点,在以实际工资都可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时,加班费、伙食补助和劳动保护补贴等应当扣除,不能列入计算范围。
针对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如何规定,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加班工资计算基数的确定具体如下:劳动合同中约定加班工资基数,如果约定加班工资基数远低于工资标准,则按工资标准来核算加班基数;如果约定加班基数高于工资标准,则按约定加班工资基数执行;劳动合同中没有约定加班工资基数,则按合同的工资标准执行加班工资基数。
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约定;劳动合同没有约定的按照集体合同的约定;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可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确定。不得低于各地区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