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伤是不追究劳动者责任的(醉酒,吸毒,自杀,自残除外),是否可以认定为工伤关键看是否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十五条之规定;2.如果符合上述规定的,即使违章操作,也是工伤!3.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追问或直接拨打12333咨询一下当地劳动部门!4.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针对造成骨折,我的车子买了保险,也买了不记免赔险,请问我要赔多少钱?是不是应该让对方到法院起诉啊,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不需要。对伤者已经进行了赔偿,伤者还要你再赔偿。这个是不合理的。不需要赔偿。因为投保了保险。所有的赔偿都应该是保险公司承担。如果伤者一方觉得保险公司赔偿的不合理。可以让其法院起诉保险公司。法院审理后,如果确实赔偿不公平。可以判决保险公司再行赔偿。总之,在这个赔偿过程中个人不需要赔偿伤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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