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去工商局去查看我爸的原始股在那里,答案是:公司一股东于2004年3月在工商局注册走了。"你这段表述不是特别清楚,工商局查询后,你爸爸是否是登记的注册股东?(工商登记有个持续的过程,关键最后一次变更你爸爸是否还是股东),后面一段所谓注册走了是什么意思。 因情况不明,先简要回答你一下:如果你爸爸在工商登记为股东之一,那他就享有股东的一切权利,死亡后其股东资格由其合法继承人来继承,你们当时可以要求变更登记为新的股东,但由于你们曾签字同意退股,这里面又牵涉到你们是否放弃股东身份的问题,个人认为,在程序上这样的手续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有关依据:《公司法》 第七十六条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针对我是一名公司股东,但工商局查询到我的原始股是否为注册公司的股东,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查询公司股东名册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公司应当将股东名册等重要资料置备于本公司;股东有权查阅股东名册等重要资料,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册记载以下这些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股东的出资额; (三)出资证明书编号。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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