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24条第3项规定,违反政府禁令,吸食鸦片、注射吗啡等毒品的,处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关于禁毒的决定》第8条对《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24条第3项关于吸毒行为的处罚,作了重大的修改和补充,首先是提高了罚款的数额。制定《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时,200元的罚款对于一个普通家庭来说是一个不小的数目,处200元的罚款的确能从经济上阻断其毒品来源。《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实施这几年来,我国经济有了很大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普遍有了很大的提高。如今,《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所规定的200元以下罚款,对购买毒品一出手就成百上千的吸毒者来说已起不到威慑的作用。从目前我国公民的普遍生活水平来看,对吸毒者处以2000元以下的罚款还是能够起到教育、挽救吸毒者的作用。其次是去掉了警告的处罚方式。对于吸毒者来说,他们本来就已失去廉耻,无关痛痒、无关宏旨的警告已难以起到教育作用。《关于禁毒的决定》第8条第1款规定,对一般的吸毒行为,应由公安机关处以15日以下拘留,可以单处或者并处2000元以下罚款,并没收毒品和吸食、注射器具。这旨在加强对吸毒行为的遏制和打击。
针对吸毒二百多如何处罚,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第二次吸毒被抓,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两次被抓可能被认为屡教不改,可以按照国家规定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
吸毒拘留及处罚如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轻微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非法持有鸦片不足200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足10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向他人提供毒品;吸食,注射毒品;胁迫、欺骗医务人员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