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保险公司在依法经营中发生亏损,而不是在其它活动或违反法规的情况下的破产。 (2)无力及时赔偿或给付保险合同约定的经济责任时,这里的“及时”是保险公司发挥稳定社会作用的基本要求。众所周知,自然灾害的保险事故、第三者损害行为的保险责任事故,法律规定保险人都要及时赔偿或给付,从而取得代位请求赔偿权,可见“及时”的重要性。约定的经济责任分为赔偿和给付两类,给付又分为约定保险事故发生的给付和约定期限给付两种,这些经济责任都要用货币履行,而不是用其他的财产。 (3)破产需要经保险监督管理机关的同意。保险监督管理机关有双重职能.一方面是监督保险公司执法的职能,另一方面是对保险业法的执法职能,即对保险业的管理,这就是说保险公司破产了,它还监督管理谁呢现有保险市场的主体承担社会保障的能力如何,都需要保险监督管理机关同意,‘法院才可依法宣布破产。 (4)破产的行为是指终止保险公司的使命,使其不能再经营保险业务。
针对什么情况下不承担代位求偿权损失?,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丧失代位继承权的情况: 1、代位继承人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造成严重后果的; 2、代位继承人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的; 3、代位继承人为占有遗产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不论既遂未遂,继承人都会丧失继承权。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