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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21 回复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第六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一般情况下,补缴保险的期间根据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视企业情况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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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法律师律所主任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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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1、下乡知青:在1961年-1982年的下乡人群; 2、特殊职业人群:曾经与国有企业或县级、镇级集体企业建立劳动关系,并已在2010年12月31日前达到退休年龄。 3、参与过养老保险大龄人员:有本地户籍,并且曾经参加过职工养老保险的大龄人员(男年满65周岁、女年满60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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