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夫妻一方不同意离婚的离婚程序是怎样的?,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夫妻一方离家出走的离婚程序: 1、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 2、写好离婚起诉状,携带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等证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法院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予以立案。 4、开庭审理,被告按缺席审判处理。 《民法典》第四十条规定,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 二、四款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的程序是当事人携带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即可,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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