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破产企业的破产债权的清偿顺序,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1、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2、其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税款; 3、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债务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费用是指: 1、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 2、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 3、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共益债务是指: 1、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 2、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 3、不当得利的债务; 4、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产生的员工工资及社会保险费等债务; 5、管理人或者相关人员执行职务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6、债务人财产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破产清算清偿顺序是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 1、清偿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2、清偿破产企业欠缴税款; 3、普通破产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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