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继承必须公证无论是法定继承还是遗嘱继承,都不能直接进行房地产权属变更的登记,需先进行“继承权公证”。继承人携带户口簿、房产证、死者死亡证明以及单位或街道开出的有关证件材料,到公证部门(市房产中心大厅设有公证窗口)进行“继承权公证”,经审核后继承人将得到“继承权公证书”。公证时,需要所有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到公证部门签字同意,包括逝者父母(如果在世)、配偶、所有子女(若有子女先其去世的,由子女的子女到场,子女的子女若为未成年的,由其法定监护人到场代理)。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胡先生的母亲和哥哥自愿放弃继承权,那在公证部门现场签字时,他们需明确表示放弃。二、有必要办理房产继承过户公证吗有必要办理房产继承过户。继承过户,需要的证件: 1、房屋所有证; 2、继承公证书; 3、继承人身份证复印件; 4、继承人申请书。需要缴纳的费用大概有: 1、房屋权属证书工本费10元/证;2、转让手续费1元/平方米;3、印花税5元/证;4、契税按房屋一半价格的3%收取。如果你所继承的房屋amp;#251;有办理新的《房屋所有权证》,还需要申领新的《房屋所有权证》,缴纳10元的房屋权属证书工本费、5元的印花税、0.5元/平方米的测绘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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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继承权公证需要的材料有: 1.所有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其它身份证明,包括父母、配偶、子女; 2.死者的死亡证明和注销户口证明; 3.所有继承人与死者间的亲属关系证明; 4.如有继承人已经死亡的,提交死亡证明、婚姻证明和亲属关系证明; 5.死者的婚姻状况证明; 6.死者的财产凭证; 7.死者生前有遗嘱的,应提供遗嘱原件。
1、所有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其它身份证明,包括父母、配偶、子女,所有继承人需全部到公证处申请办理;如不能亲自到公证处办理的,需要在当地办理委托公证,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继承权公证;如不能亲自到公证处处理并且放弃继承权的,需要在当地办理放弃继承权的声明书公证; 2、死者的死亡证明和注销户口证明; 3、所有继承人与死者间的亲属关系证明,如果有人放弃继承的,需要签署放弃继承权的声明; 4、如有继承人已经死亡的,提交死亡证明、婚姻证明和亲属关系证明,包括父母、配偶、子女,查明其死亡的日期,确定是否适用代位继承或转继承的情形; 5、死者的婚姻状况证明; 6、死者的财产凭证; 7、死者生前有遗嘱的,应提供遗嘱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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