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分工伤,应当掌握四个界限: 1、时间界限:一般情况下,只限于工作时间内。特殊情况下尽管发生时间在工作时间外,也属工伤。 2、空间界限:一般情况下,只限于工作场所内。 3、职业或业务界限:只要伤害因执行职务或业务而发生,即使发生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外,也属于工伤。相反,伤害虽然发生在工作时间、工伯场所内,但不是由于执行职务或业务而发生的,也不属于工伤。 4、主观过错界限:除职工本人蓄意造成的事故伤害不属于工伤外,即使职工有过失也属于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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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时间界限一般情况下,只限于工作时间内。特殊情况下(见条例十四条、十五条规定),尽管发生时间在工作时间外,也属工伤。 2、空间界限一般情况下,只限于工作场所内。但十四条、十五条也规定了特殊情况,见上描述。 3、职业或业务界限只要伤害因执行职务或业务而发生,即使发生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外,也属于工伤。相反,伤害虽然发生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但不是由于执行职务或业务而发生的,也不属于工伤。 4、主观过错界限除职工本人蓄意造成的事故伤害不属于工伤外,即使职工有过失也属于工伤。
(1)时间界限:一般情况下,只限于工作时间内。特殊情况下,尽管发生时间在工作时间外,也属工伤。 (2)空间界限:一般情况下,只限于工作场所内。但《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15条也规定了特殊情况。 (3)职业或业务界限:只要伤害是因执行职务或业务而发生,即使发生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外,也属于工伤。 相反,伤害虽然发生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但不是由于执行职务或业务而发生的,也不属于工伤。 (4)主观过错界限:除职工本人蓄意造成的事故伤害不属于工伤外,即使职工有过失也属于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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