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应收款主要包括: 1.应收的各种赔款、罚款。如因企业财产等遭受意外损失而应向有关保险公司收取的赔款等; 2.应收出租包装物租金; 3.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如为职工垫付的水电费、应由职工负担的医药费、房租费等; 4.存出保证金,如租入包装物支付的押金; 5.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 企业拨出用于投资、购买物资的各种款项,不得通过“其他应付款”科目核算。
针对其他应收款包括哪些,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以取得利润并分配给股东等出资人为目的成立的法人,为营利法人。营利法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企业法人等。营利法人经依法登记成立。依法设立的营利法人,由登记机关发给营利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营利法人的成立日期。
其他业务支出是指除主营业务以外的其他销售或其他业务所发生的支出,是指企业取得其他业务收入相应发生的成本,“其他业务收入”的对称。包括其他业务的销售成本、提供劳务所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营业税金及附加等。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