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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有继承权吗

2023-03-18 19:1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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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3-03-18 回复

专业分析:

承包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是不能作为个人财产继承的。 土地是集体分给本村农户承包的。承包人去世,土地尚在承包期内,与承包人在同一户口簿上有其他家庭成员的,由其家庭成员续包;没有其他家庭成员的,由发包方收回再分配。 《土地管理法》 第八条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十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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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农村承包的土地使用权不能继承,只能继承土地使用权产生的收益部分。因为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只对其承包经营的耕地、林地、草地等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视情况而定。1、继承人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本身就有承包地,不能继承。如果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又没有承包地,可考虑重新订立合同,不属于继承范畴。2、家庭承包,只有林地承包人死亡,继承人才会继续承包。通过招标等取得的,在承包期,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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