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事业单位支出包括事业支出、经营支出、自筹基本建设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和上缴上级支出。(一)事业支出,即文物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支出,包括基本工资、其他工资、补助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助学金、公务费、业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和其他费用。(二)经营支出,即文物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在的支出。(三)自筹基本建设支出,即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以外的资金安排自筹基本建设发生的支出。事业单位自筹资金安排基本建设,应先落实资金来源,并按审批权限,报经有有关部门列入基本建设计划。事业单位应在保证正常事业支出需要,保持正常预算收支平衡的基础上,统筹安排自筹基本建设支出,并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核批。核定的自筹基本建设资金纳入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即文物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五)上缴上级支出,即实行收入上缴办法的文物事业单位按照规定的定额或者比例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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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事业单位是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统称。按照宪法第三章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包括国家权力机关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国家主席;国家行政机关即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国家军事领导机关即中央军事委员会等等。
行政事业单位福利费的开支包括范围如下:本单位购置各种职工文体活动设施或器材开支;对本单位举办食堂、医务室、托儿所等集体福利事业的补助;本单位在重大节日期间开展的面对全体职工的业余文体娱乐活动的相关开支;对本单位职工的特殊困难补助;对本单位职工的预防保健开支;对本单位职工子女的儿童节日慰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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