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条例》确定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的平均月缴费工资。社会保险机构在征收各项社会保险费和发放多种社会保险待遇时,都是以缴费工资作为计算依据的。对单位而言,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以单位的工资总额为基数;对职工个人而言,则是指由社会保险费征缴部门核定的本人工资为基数。 为了缩小社会工伤保险待遇水平的差异,在计算本人工资时,需要缩小过高与过低收入人群的缴费差异。《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针对工伤保险待遇中本人工资的计算方法是什么?,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在劳动者所享有的工伤保险待遇中,其停工留薪期的工资是按照原工作时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计算的,劳动者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进行支付。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