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车辆保险应注意的事项,一、投保车辆保险应注意的事项 1.保险车辆须有合法的行驶证件及号牌,并经检验合格,否则保险单无效。 2.投保人应将车险现状及所属权益如实告之保险公司。 3.在办理完毕保险手续拿到保单正本后,应立即核对保险单上列明项目如车牌号,发动机号,要求承保等案是否有错漏,如有错漏应立即提出并更正。 4.保险卡应随车携带,在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应立即通知保险公司并向交通管理部门报案。 5.被保险人索赔时不得有隐瞒事实,伪造单证、制造假案等欺诈行为。 6.记住保险的截止日期,提前办理续保可以使被保险人得到连续的保障。二、能不能购买短期交强险交强险的保险期间为1年,仅有四种情形下投保人可以投保1年以内的短期交强险:一是境外机动车临时入境的;二是机动车临时上道路行驶的;三是机动车距规定的报废期限不足1年的;四是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根据《道交法》和《交强险条例》的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理拖拉机的农业机械管理部门对交强险实施监督制度,在受理机动车注册登记、变更登记、改装和安全技术检验时,对符合要求的机动车辆均需具备有效的交强险保险,否则不能办理相关登记。交强险的承办机构为经保监会批准授权的中资保险公司及其代办机构,每辆机动车只需投保一份交强险,投保人可以根据自身需要决定或选择购买不同责任限额的商业险。
针对车辆意外险注意事项是什么啊?,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车辆质押合同注意事项有: 1、明晰担保债权。质押合同是从合同,其效力附属于主合同即债权合同。因此,债权合同中主债权的具体内容直接关系到质押合同所担保的范围,乃至质押权实现的可操作性。 2、明确质押标的的相关信息,主要有: (1)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 (2)担保的债权范围及清偿顺序; (3)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等。
车辆租赁合同注意事项是:审查汽车租赁公司的资质情况;了解车的日限公里数和超出限数后的计费标准;了解车损情况、第三者责任和盗抢等条款细节;了解续租规定及租赁超时的计费规定;了解租赁公司的承诺;填写验车单,这是双方共同认定车况的过程。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