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发生追尾事故如何处理 处理方法: 1、在道路上发生追尾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 2、在道路上发生追尾事故,若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可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若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3、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事故现场目击人员和其他知情人员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交通警察举报。 4、发生事故后应当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等措施扩大示警距离,必要时迅速报警。 5、事故当事人之间对事故事实无争议时,在记录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对方当事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驾驶证号、保险凭证号、碰撞部位,并共同签名后,撤离现场,自行协商损害赔偿事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应当迅速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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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因前车溜车或倒车发生的追尾事故,前车全责。如果是因未保持安全车距导致的追尾,则属于后方全责。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前车在道路上停车后未按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和设置警示标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交通事故主要责任。
汽车被追尾后,应当做的工作有: 一、汽车发生追尾后,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 二、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等措施扩大示警距离,必要时迅速报警。 三、若未造成人员伤亡,当事人可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若造成人员伤亡的,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警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四、事故当事人之间对事故事实无争议且无人员伤亡时,可以在记录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对方当事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驾驶证号、保险凭证号、碰撞部位,并共同签名后,撤离现场,自行协商损害赔偿事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应当迅速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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