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抚育费的数额,考虑以下三个方面:①子女的实际需要;②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③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离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据收入状况分为:①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这里的“月总收入”指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等。可申请法院调查令来调查。②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参照①确定。一般参照《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参照标准》来确定的年平均人收入、年平均生活费来作为依据。③有特殊情况的,如子女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残疾的,可适当增加。另外,抚养费的变更包括增加、减少和免除三种情况。抚养费增加是子女在必要时提出的,除了因物价调整,原定数额难以维持子女生活所需;或子女升学、实际所需抚养费用超过原定数额以外;还可能因为子女身患疾病,抚养一方无力支付全部医疗费用;或有给付义务的一方经济收入显著增加,在这种情况下,子女与其生活水平相差悬殊等。反之,有给付义务的父方或母方,在特殊情况下也可减免给付抚养费。减少给付情况,主要指给付一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又能负担子女的大部分抚养费,那么可请求减少给付。
针对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数额,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数额首先是孩子的父母双方协商,如果能协商一致那就可以签订协议,确定一个具体的抚养费数额。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可以去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决。法院会根据父母双方的实际能力、孩子的实际需要和当地的生活水平确定。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数额标准如下:有固定收入按月总收入20%至30%;两个以上子女提高比例不超50%;无固定收入按总收入或行业平均收入确定;特殊情况合理增加减少。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