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2011年7月1日以134票赞成、6票反对、11票弃权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将个税起征点提高为3500元。修改后的个税法将于2011年9月1日实行。 所以2018年个税起征点是3500元,计税收入高于3500的就要交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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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个税起征点由每月3500元提高至每月5000元(每年6万元); 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劳动性所得首次实行综合征税; 首次增加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专项附加扣除; 优化调整税率结构,扩大较低档税率级距。
2018个税收起征点从每月3500元提高到每月5000元;个人综合所得,以年度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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