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讨债公司的委托合同约定的部分条款是否有效 在委托讨债的合同中约定“商账催收不能使用武力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讨债,如有这样的行为则与委托人无关”此条款的效力如何委托合同中虽有这样的约定,但并不能完全摆脱因“以非法讨债给债务人造成伤害”的法律责任。因为合同具有相对性,合同中的约定只对合同双方有约束力,对于合同之外的人没有约束力。从另外一个方面讲,做出这样的约定,说明你已预料到受委托的人对于债务人可能采取非法手段索债。如果你对受托人非法讨债的行为确实不知情,不可能承担刑事责任,但还是存在民事责任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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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讨债公司追讨欠款是不合法的。根据法律规定,取缔各类讨债公司,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开办任何形式的讨债公司。对继续从事非法讨债活动,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要坚决依法惩处。
委托讨债公司讨债一般不合法,因为讨债公司的存在就是不合法的,债权人要追讨债务应当采取合理合法的方式,如协商、调解、仲裁或者诉讼等,当事人要提起诉讼的,可以准备好起诉状以及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递交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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