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商品房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是否可以作为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条件?,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商品房预购合同预售方需满足的条件如下: 1、预售方必须是经过批准设立,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2、预售方必须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3、预售方必须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等等。
认购书不等于购房合同。但如果认购书具备以下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购房合同: (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商品房基本状况; (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 (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 (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 (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 (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 (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 (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 (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 (十二)违约责任; (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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