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您所陈述的基本事实,结合国家法律和重庆地方法规及政策,本站律师答复如下:被告户籍所在地法院(经常居住地法院)!声明:以上是重庆捷恒律师事务所网站值班律师根据你自行陈述而初步分析的倾向性意见。
针对重庆法律援助律师,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会。法律援助的律师通常情况下是一助到底的,《法律援助条例》第六条对监督律师为受援人提供法律援助作了明确规定,“律师应当依照律师法和本条例的规定履行法律援助义务,为受援人提供符合标准的法律服务,依法维护受援人的合法权益,接受律师协会和司法行政部门的监督。 ”并且《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擅自终止法律援助案件的,给予警告、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1个月以上3个月以下停止执业的处罚。”
法律援助不一定全部是律师,法律服务所的法律工作者(不持有律师执业资格证)亦可以接受司法机关的委托承办法律援助案件。法律援助具有公益性质,由财政拨款购买法律服务,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一般是生活困难)提供免费法律服务,律师或者法律工作者的补贴由司法局发放。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