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你提供的信息可以看出,你将照片的发表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授权A单位代为行使。同时,你在协议中声明放弃了署名权。你要解决的问题是,在这种情况下,你还能不能将照片许可A单位以外的他人使用?首先,著作权包含人身权和财产权两部分。以上协议中的四种权利均属于人身权,基于人身权的特殊属性,法律不保护人身权的转让或放弃。所以协议中你声明放弃署名权的约定其实是无效的。但是你可以授权A单位代为行使发表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代为行使并不意味着权利转让,权利仍然属于你本人,代为行使只是本人行使以上权利的一种方式。其次,著作权中的财产权部分(其中最常见的是“信息网络传播权”),依法是可以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的。其中,转让指的是著作权权属的转移,受让人在著作权保护期限内可以永久享有;许可使用指的是许可他人在一定的期限、在一定的范围、以一定的方式使用著作权,但不改变权属,许可使用包括专有使用和非专有使用。最后,回到你的问题中,如果你们的协议明确约定许可A单位专有使用你照片中的某一项财产权,那么你不可以再许可A单位以外的其他人以同样的方式使用该项权利;如果你们在协议里没有约定专有使用,那么,你仍然可以许可A单位以外的其他人使用你照片中的财产权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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