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在工地上受伤了,请问在工地上出现人身意外事故,工地局会怎么处理

2022-03-21 19:14:23
推荐答案

浙江在线咨询顾问团

2022-03-21 回复

专业分析:

(1)、申请做伤残鉴定,根据伤残等级来计算伤残赔偿金等相关费用;一级伤残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二十年再乘以100%,二级伤残则乘以90%,依此类推,九级伤残乘以20%,十级伤残乘以10%。 (2)、要求对方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赔偿金,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展开更多

针对在工地上受伤了,请问在工地上出现人身意外事故,工地局会怎么处理,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爱心律师推荐
同类普法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具体情况需要具体分析。如果与工地成立的是劳务关系,那么在去的路上受伤,工地没有责任。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第一、收集证明在工地受伤证据材料。将事故现场的照片、急救记录、住院记录、住院病历等资料组合在一起,如果重伤的情况下,警察制作的笔录、勘验记录等证明资料也可以有效证明工作中受伤的事实。第二、查清用工主体搞清找谁赔偿。如果签订劳动合同,可以直接找到与之相应的用人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是由包工头直接招用的工人在工地上受伤,可以接直找包工头或者找项目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如果经核查承包单位是不具有承包建筑施工资质,那么可以找上一级具有承包建筑施工资质的分包单位或发包方要求承担。第三、申请工伤认定要求赔偿。如果用人单位通过项目为工人缴纳工伤保险,可以申请赔偿工伤,工人按工伤等级按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对没有缴纳工伤保险的,发生工伤事故的,依据法律规定由受伤工人所在的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由建设公司、施工总承包商承担连带责任。在工伤认定、伤情稳定后,工人继续向劳动保障局申请伤残鉴定即劳动能力等级鉴定的,根据鉴定结果继续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没有缴纳工伤保险的,工人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相应的工伤赔偿。第四、要求人身侵害赔偿。如果不走不了工伤,可以走人身损害要求雇主赔偿。收集证明在工地受伤证据材料,通过鉴定机构确定伤残等级,确定具体赔偿数额,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用人单位承担相应的赔偿

对内容有疑问,可立即反馈反馈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相关精选问答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精选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