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公司法人出资不实,所负的债务是否应该由全体股东承担?负连带责任,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出资不足的股东,对于公司的债务应当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在司法实践中,不少的股东有怠于履行出资义务的情形, 股东出资不实,公司“空手套白狼”,势必扰乱市场秩序。股东怠于履行出资义务,亦违背公序良俗,将承担以下法律责任: 1、民事责任,包括对内民事责任,即向公司补足出资;向其他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股东权利受到限制,比如只能按照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行使表决权等。还包括对外民事责任,即出资不足的股东,对于公司的债务应当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行政责任,因其出资不足面临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其行政处罚。 3、刑事责任,因其出资不足,可能构成虚报注册资本罪而被追究刑事责任。
公司负债股东有责任。但股东仅以其出资额或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而公司自身是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如果有人格混同现象的,则股东可能要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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