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只要双方是自由恋爱,在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情况下,双方都有提出分手的权利,不存在补偿的问题。当然如果双方能通过协商,对方自愿支付你相应的费用,也是允许的。
针对你好,我想请问一下,我和我男朋友同居一起2年了,之前也为他做过一次人流,现因他和其他的女的在一起并宣布要结婚了,并跟我提出了分手,我可以向他索要补偿嘛,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关于“男朋友婚前买的房子,婚后是否有女方一份”的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1、在婚前,男方已经购买,付清房款且拥有所有权的房子显然属于男方婚前财产,女方无权参与分割。 2、如果结婚前男方自己出资买房子,但将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可视为对对方的赠与,在这种情况下,该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有女方一份。 3、如果男方婚前不是全额购房的,产权登记在男方名下,但婚后还需还贷的,房子产权属于男方,女方可以获得两人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以及房屋相对应的财产增值的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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