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医患双方当事人是否选择调解的自愿。选择行政调解是医患双方当事人的一种权利,不是必须履行的义务。卫生行政部门是否进行调解要尊重当事人的选择,而且这种选择必须是医患双方共同自愿的意思表示,一方不自愿也不能进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一方表示不愿意继续进行调解,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停止调解。 2.医患双方当事人是否接受调解结果的自愿。医疗事故赔偿调解涉及对民事权利的处分,应当由当事人自行决定,任何单位都无权干涉。卫生行政部门不能强迫任何一方当事人接受赔偿数额的建议。
针对医疗事故中调解赔偿案有哪些?,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医疗事故赔偿调解遵循的原则如下: 1、与具体案件的医疗事故等级相适应; 2、与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中的责任程度相适应; 3、客观考虑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与损害后果的关系; 4、不属于医疗事故,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医疗事故赔偿调解方式有:1.医患双方自行调解,双方对医疗事故的赔偿责任达成一致协商意见的,可签定书面的调解协议书;2.请求卫生行政部门主持调解,已确认为医疗事故的,双方当事人可请求卫生行政部门就医疗赔偿问题进行调解。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