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双方离婚时,关于办理独生子女证不可以领证的情况: (1)照顾生育第二个孩子的; (2)子女留在本市,父母双方在国外期间的; (3)未婚生育后不再结婚的; (4)单身(包括离婚者)收养孩子的; (5)孩子均已死亡的; (6)再婚夫妻一方原已生育过两个孩子,离婚时各抚养一个,又与初婚或从未生育过孩子的一方结婚,现家庭只有一个孩子的(〈细则〉施行前[1990年10月11日]已经领证的,可换证并继续享受)。 对于大部分省市,领取第二胎指标还是非常困难,细则执行上要根据内容。
针对如何办理离婚独生子女证和领证,看完你还不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离婚后领取独生子女证的程序如下:1、到所在单位领取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无单位到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2、经单位或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初审批准后,送给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3、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完成审查后,报给当地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批;4、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收到后会在30日内完成审批,符合条件的,发给独生子女证。
目前我国已经无法办理独生子女证了。从我国全面实行二胎政策开始,独生子女证的制度就已经被完全取消。原来已经办理了独生子女证的家庭,可以继续享受相关优惠。但是现在我国的新生代独生子女,已经无法办理独生子女证了。但是如果以前已经办理了的,可以继续使用,并且可以继续享受其待遇。
相关专题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